在国内,事实婚姻系指没配偶的男女,没有进行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的。事实婚姻没履行法定的结婚程序,因而是一种违法婚姻。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种案件时,一般是分别状况,不同对待的。对于那些男女双方完全符合结婚条件,只不过没办理结婚登记的,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补行登记。对于那些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事实婚姻,当事人又没子女的,应在做好工作的基础上,不承认其婚姻关系。如已有子女,应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精神,对女方和子女的利益予以照顾。
伴随国内婚姻登记规范的愈加完善,在通常情况下,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人来讲,办理结婚登记并不困难,因此,有意结婚的男女都应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这既符合法律的规定,又使我们的婚姻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