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上的规定,普通人想要用商标的,第一就要经过商标权利人的赞同,可是一个商标里面总是包括较多东西,有的人在用别人商标的时候就会被认定为商标侵权。
实质中,如果被商标权利人控告侵权之后,假如有以下情形的,可以作为抗辩事由:
1、正当用抗辩
1、注册商标中含有些本产品的通用名字、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产品的水平、主要材料、功能、作用与功效、重量、数目及其他特征,或者含有些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别人正当用。
2、三维标志注册商标中含有些产品自己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成效而需要的产品形状或使产品具备实质性价值的形状,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别人正当用。
3、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前,别人已经在同一种产品或者类似产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肯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用人在原用范围内继续用该商标,但可以需要其附加适合不同标识。
2、侵权不赔偿抗辩
1、注册商标未用抗辩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可以证明此前三年内实质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可以证明因侵权行为遭到其他损失的,被诉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合法来源抗辩
销售不了解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能证明该产品是自己合法获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被起诉商标侵权后,假如可以符合以上状况,可以选择法庭抗辩,一般在法庭上或是提交证据的时候提出来就能,假如不确定自己有没抗辩事由的,建议可以找个专业的常识产权律师代理诉讼。